《元史演義》•第三十七回 衆大臣聯銜入奏 老平章嫉俗辭官
事情是這樣的:平章政事張珪已經擬好了奏章,然後公之於衆官員,由員外郎宋文瓚代爲朗讀奏章,內容如下:
國家的安危,關鍵在於宰相的賢良與正直。過去唐朝玄宗前期任用姚崇、宋璟,國本得以治理;後來任用李林甫、楊國忠,天下陷入動盪,幾乎亡國,雖然靠郭子儀等將領忠誠勤勉,才得以收復失地,但從此藩鎮權力日盛,國家法紀也再難恢復。之所以如此,是因爲李林甫嫉妒忠臣,結黨營私,迷惑君主,爲個人利益而蓄養禍患,罪該萬死。再比如前朝宰相鐵木迭兒,奸詐狡猾,陰謀重重,專權十年,凡是與他有矛盾的宗室親屬,都加以誣陷,用法律手段陷害,忠臣被誅殺,被貶者衆多。起初因貪污被查,靠依附權臣也裏失班等人苟且偷生;後來當上太子太師。不久仁宗駕崩,趁機發動政變,再度進入中書省。在英宗初年,他與失列門等人結爲親密盟友,內外勾結,誣陷並殺害了蕭、楊等忠臣以泄私憤。後來朝廷討伐元兇,失列門一夥被誅殺,其黨羽卻藉機邀功,獲得信任。他的子孫安排在禁衛軍中,外放重要職位,堵塞上行下報的渠道,封鎖言路,買賣官職,隨意處罰,一句話就能嚇得上下膽寒,稍有不順從的,立刻遭殃,權勢日盛,朝廷內外的人都感到不安。於是奸佞之徒紛紛入朝,如逆賊鐵失等人,表面上是他的義子,實際上就是他心腹。忠良之士只能隱匿,等待被捉拿。前朝英宗察覺其奸惡,下令剷除鐵失的家族,抄沒其家產,最終仍留下禍根,導致後來的弒君事件。其子鎖南親自參與叛亂,可見禍根早已深植。雖然挖開棺材斬首滅族,也還遠遠不夠,如今又恢復給其家族的財產,他的子孫仍在京城,藉機重新進入禁衛系統——這在世祖時,阿合馬貪暴之弊雖已死亡,但罪行也應被追究,更何況鐵木迭兒這樣的奸惡之徒呢!我們應當遵守祖制,重新沒收鐵木迭兒的家產,將他的子孫流放邊遠地區,以懲戒大奸巨惡。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這是爲了明確綱常,分辨上下尊卑。鐵失一夥結謀弒君,君主被殺害,天下人無不痛心疾首,難以忍受。但朝廷已下令處置鐵失一夥,將他們繩之以法,另外,諸王按梯不花、孛羅、月魯不花、曲呂不花、兀魯思不花等人也已被流放。叛黨中有脅從者,不可全殺。以後的言官,不要再提起此事。我們參照古法,對於謀反者,只要是官職在身,一律處死,不赦免。當今朝廷立法,即使是強盜劫殺平民,其同謀者也一同受罰,何況是謀反之徒,天地不容,必須誅殺按梯不花等人以告慰天下。
《尚書》上說:“君主纔有權力賜福、施威,臣子不可以擅自作福作威。臣子若擁有作福作威的權力,就會禍及自己的家族,危害國家。”遼王脫脫身爲宗室之首,鎮守遼東,職責重大。國家不幸發生變故,朝廷不能平定叛亂,反而想靠赦免的恩典來報復私憤,殺害了上百名皇室妃嬪和主母,分割她們的羊馬財物,殘殺骨肉,竊取國權,令人切齒。如今不對此人定罪,反而給予厚賞,讓他原封不動地迴歸爵位、領土,我們擔心國家法紀因此崩潰,如果有人效仿,又該如何治理?遼東地域遼闊,歷來是重鎮,如果讓脫脫長期掌權,他必定更加肆無忌憚;況且讓死者含冤,將嚴重傷害國家的風氣。我們建議,參照歷代法律,凡被赦免而殺人者,應追究其責任,不能寬恕。應當剝奪脫脫的爵位和封地,流放到別處,以彰顯國家的威嚴。
刑罰是用來懲戒惡人,國家有法律作爲依據。武備卿即烈,前太尉不花,雖然朝廷多年厚待,卻不知報恩,反而專事欺詐,謊稱奉旨,命令撒梯強行收取鄭國寶的妻子古哈,貪圖她家的牲畜和財產,倚仗權勢,無人敢管。此事被官府得知,刑部派人查辦,終於查明屬實,卻反而赦免了他們,結果在朝廷之中肆意妄爲,連到外地都難以節制。京城是國家的根本,若在京城如此作惡,怎麼還能治理國家?古人有言:“一個婦人的冤屈,可能導致三年不下雨。”因此,這並非小事。我們建議,應把即烈、不花兩人交給刑部審問,追究他們販賣國家珍寶的罪行。世祖時期尚未發生此事,自成宗之後纔開始有這種問題。他們把珠玉切成寸許,以數萬貫鈔票出售,民衆心懷怨憤,監察御史多次上書申明。他們所用的鈔票,都是天下窮苦百姓的血汗錢,一分一毫都被貪圖,且使用手段殘酷,何其貪婪!用國家真正有用的寶物去換取百姓無法維持生計的東西,這正是貪官污吏與“斡脫”(官商)之人虛構獻寶,冒充上繳,以十倍價格出售。他們蛀蝕國庫,暗中貪取,如沙不丁一案,因漲價賣寶而被揭露,相關記錄仍存於官府。陛下即位之初,便察覺問題,下令嚴禁,天下百姓皆感欣慰。不過我們聽說,中書省又奏請恢復此前未兌現的寶物價格,共四十餘萬錠,比原價多賺數倍。有些案件已有多年,價值高達三十多萬錠,現在又下令給予市舶司的番貨來抵償。但今天全國徵繳的包銀,每年僅十一萬錠,已是四年徵收的總額,如今因國庫不足,急着徵稅。我們建議,番舶所運貨物,應用來充實國庫,減輕百姓負擔,關於寶物的補償,應在國庫充裕之後再行商議。
太廟中的神主,是祖宗靈氣所居之處,國家以孝道治天下,四季舉行大祭,是極爲重要的典禮。可最近仁宗皇帝的皇后神主,被盜竊其金器並私藏,至今未找到,這屬於非常嚴重的事件,但負責追捕的官兵卻未被處罰。我們建議,普通百姓失盜,官府應有追責的期限規定,作爲監守和負責官吏,如若失守官物,也應追究其不作爲的罪責。如今神主被偷,太常寺應爲此負責,請求罷免其官員,重新遴選負責人員。
國家的財政,皆來自百姓。量入爲出是地方官員的職責。最近朝廷修建西山寺,耗費巨大,耗資以億計,還派人用驛車將刺繡經幡送往江浙,逼迫各郡縣提供勞力,甚至徵召男女勞工,持續數年,百姓因奢華而心生怨恨。雖然最近皇帝下詔撤除,但有人趁機進言,再次要求恢復修建,流言四起,使百姓驚恐不安。我們建議,應堅持之前下詔,表明對百姓的承諾,凡非國家常規開支的刺繡等建設,一律取消。
人們有冤屈,必須得到昭雪;事情有對有錯,尤其要加以明確判斷。平章政事蕭拜住、中丞楊朵兒只等人,曾被鐵木迭兒誣陷,家產被沒收分給他人,聽聞此事者無不悲痛。後來朝廷下令歸還原業,子孫也得以祭祀祖先,修整房屋,尚未安頓,又將家產再次賜予他人,只給一些財物補償,這與重新沒收無異。我們建議,應如前詔,將原業歸還,按照價值適當補償,才能使百姓不再怨恨。
德行是治國的根本,刑罰是用來防止奸邪的。若沒有刑罰,邪惡之徒就會滋長,即使有智者,也無法杜絕。最近也先鐵木兒一夥,路過朱太醫的妻子和女兒,強行拉入私室,姦淫宿歇。此事被有關部門發現,卻以“當時是陪同皇帝去上都”爲由,草草了事,不予追查。罪大惡極者雖已被誅殺,但其同夥仍繼續作惡。我們建議,應遵照世祖時期的成例,凡幫助作惡、參與施暴者,一律交由有關部門審問處置。我們還建議,天下囚犯中,有些案情冤屈,長期滯留,正值盛夏,應命省府和監察機構選派官員審理重審,對確屬重罪者依法定罪,對輕罪者迅速釋放,對存疑案件應進一步審查覈實。
邊疆地區的利弊,應由各地方行省和監察機構實地調查,提出建議。廣海地區的戍邊士兵若有疾病,應提供糧食和藥物;死亡者每人發二十五貫鈔,負責的官員及同鄉應負責安葬,送回原籍。每年進貢的特產有固定標準。廣州東莞縣大步海以及惠州珠池,最初自大德元年起,因奸商劉進、程連圖利,分給七百多個漁民官府提供糧食,三年採一次,只獲小珠五六兩,多數珠子入水後被魚蟲損壞,死傷無數,於是撤銷珠戶,改爲平民。後來同知廣州路事塔察兒等人又向失列門進獻利益,設立提舉司進行採珠。監察御史指出此行爲擾民,於是又撤銷,恢復歸地方管理。之後,內正少卿魏暗都剌假借皇帝旨意,乘驛車強行督採,耗盡糧庫,使百姓困苦不堪,違背舊制,請求全部取消,讓百姓迴歸原籍。
善良者無辜被害,國家法律應當爲其昭雪。鐵失謀反事件中,學士不花、指揮不顏忽裏、院使禿古思等人無辜被殺,至今未得到追贈或褒獎。鐵木迭兒專權時期,御史徐元素因直言進諫被鎖喉,在東平被處死,以及賈禿堅不花等人,也都未受到公正處理。我們建議,應追贈這些死者,優待他們的後代,同時命令刑部和監察御史查明其餘冤案,如實上報。
政令多門,是古人所警惕的。如今內府和外官增設的機構越來越多,官職冗餘,俸祿過高,普通百姓突然升職,成爲正式官員,局面日益混亂,軍民皆受其害。治理國家的關鍵,首先是安定人民,而安定人民的核心,是消除不必要的開支,裁減冗餘官員。世祖時期設官分職,皆有明確制度。至元三十年以後,官員增設、職位升遷,不斷累積,雖然曾下令審查裁減,但近侍之臣各自保護自己的機構,勾結營私,姑息了問題。至英宗時期,纔開始裁撤崇祥、壽福等機構共十三個,徽政院的斷事官、江淮財賦等六十餘個機構,不幸因國家大變未能完成其餘整頓。現在朝廷下令,凡事務都應遵守世祖成例,如果只是例行檢查、虛文應付,拖延數年,顯然與旨意不符。我們建議,應命令全國軍民,所有官吏若不符合世祖制度,或在至元三十年之後增設、人員冗餘的,自詔令下達之日起,全部裁撤。
自古以來,聖明的君主,唯有誠心治國,才能感動天地,感通神靈。從不曾借僧道之名,以禍害百姓、損害國家。僅以至元三十年爲例,祭祀佛事的項目共計一百二,大德七年增設功德使司,累計五百餘項。今年又增項目,明年便成慣例,已遠超以往四倍。僧人又擅自涉足宮廷,以“特奉傳奉”名義,大肆舉辦佛事,有關部門不敢過問,供養費用恐不充足。佛教以清淨爲本,不貪不欲,而僧人卻貪圖金錢利益,違背其教義。我們建議,應嚴格整頓,杜絕此類行爲。
宋文瓚朗讀完畢,樞密院、御史臺、翰林院、集賢院的官員們一同鼓掌,稱讚道:“當今的弊政,全被張平章說透了。如果這份奏章能被皇帝採納,全部落實,那將是國家的福分!”張珪說:“我打算親自前往上都,當面陳述這份奏章,免得被內廷人阻撓。”宋文瓚說:“我願意跟隨老平章一同前往,如何?”張珪說:“太好了!稿子的抄寫,就拜託你了!我年老體衰,不願再寫小楷。”宋文瓚說:“我一定盡力效勞。”
當天百官散去,宋文瓚也返回家中,將奏章恭謹抄錄,差不多用了半天時間才完成,並將各位會議官員的姓名聯名簽署。第二天,便與張珪一同前往上都。張珪進入宮中覲見泰定帝,將奏疏上呈。泰定帝反覆翻閱,表情似乎有些不悅。張珪嘔心瀝血,卻只換來皇帝淡淡的一句:“知道了!你從京師來,身體一定勞累了,先在行宮休息,再作處理。”張珪叩謝後退出。
過了兩天,依然沒有詔書回覆,反而更加煩悶。恰逢宋文瓚前來拜訪,張珪說:“我們進言的幾條建議,爲何像大石沉海,毫無迴音?一條都沒被採納,難道就這樣放任國家治理嗎?”宋文瓚說:“平章何必不再次上奏?總得帝王親自考慮,纔可能一點一滴地糾正弊端。”張珪點頭同意,次日清晨再次前往行宮拜見泰定帝,行禮後再次啓奏:“我聽說,日食要修養德行,月食要整飭刑罰。國家要順應天意,不靠虛文,而應以實際行動感動百姓。如今刑政失衡,天象出現異常,陛下應反省自身,懇請體察我等所陳之策,逐條施行!”泰定帝回答:“等我回京後,擇要施行就好。”張珪不便再言,只好告退。不久,御史臺官員禿忽魯、紐澤等人又上奏,稱災異頻現,宰相應主動辭職以應對天變,是否請陛下裁決。他們還說,自己作爲陛下耳目,未能糾察奸吏,怠忽職守,應先辭職,以讓賢能者接任。泰定帝看了奏章,批答:“御史所言,是朕的過失,你們不必辭職。”臺官們無可奈何。只有丞相旭邁傑、倒剌沙兩人內心不安,也遞上奏疏。他們說,天象警示,陛下以憂國爲念,反躬自省,謹守祖宗遺訓,修德慎行,要求臣下各盡職守。詔書發至大都,留守的省臣都自請免職,表示“我們作爲左右丞相,見識昏庸,未能協助國家,導致災禍頻發,罪責在我等,理應退位”。言辭中暗含批評。泰定帝仍然批覆:“如果都辭職,國家大事誰來治理?只要你們各盡本職,勉勵百官,自然能逐漸扭轉天象,無需再辭職。”此後再無詔書,連回朝的期限也一再拖延。
張珪心灰意冷,便藉口年老病重,上表請辭。皇帝下詔允許他不需跪拜,賜予小車,可直接到殿門前。張珪再請求立即返回京都,最終獲得批准。回到京城後,他只希望泰定帝能兌現當初承諾,落實奏議,誰知詔書下來,一條是禁止談論赦免前的舊事,一條是將此前沒收的家產全部歸還。此時的張平章,還願意繼續在朝廷中苟延殘喘嗎?他於是上奏稱身體日漸虛弱,需扶持才能行走,懇請立即放歸,回家安居,死也心懷感恩。
小結詩曰:
忠臣不肯效阿容,可奈良言未見從!
從此掛冠林下隱,白雲深處住行蹤。
不知泰定帝是否最終採納了這些意見,下回再敘。
張珪這份奏章,是《元史》中僅有的文稿,列傳中也完整記錄。本回收錄,一則弘揚張平章的忠心,一則揭示泰定帝的失政。泰定帝是旁支繼位,登基時承蒙上天保佑,卻在關鍵時候不採納賢臣建議,不革除弊政,如何能贏得百姓信任,留下好名聲?最終導致他駕崩後,國家立即發生內亂,生前無德政,死後無美諡,一代君主反而成爲國家之禍根,這難道不是咎由自取嗎?張珪屢次進諫未被採納,最終託病辭職。古人說:“以道事君,不可則止。”我似乎就是在張珪身上看到了這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