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演義》•第三十三回 享太平與民同樂 儆權閹爲主斥奸
宣宗去世後,朝廷沒有掩蓋他的功績,也善於提拔賢能,體現了善待人才和寬容的治國理念。明代守成之君中,若說仁惠安定,莫過於仁宗和宣宗。作者在敘述時,既未迴避過失,也未掩埋功績,符合董狐直筆、紫陽書法的標準,確實接近真實。文中對太皇太后張氏以及大學士楊士奇等人給予了充分的褒揚,無不詳盡。至於況鍾、趙豫等賢能官員,也一併加以記載,彰顯了清廉正直、激濁揚清的深意。當王振得勢,禍亂延及英宗,太皇太后早已察覺其奸,當場令女官拔劍架其頸,表現出極高的明察和遠見。然而,儘管帝與臣紛紛請求,她並未立即處死王振,導致大奸未除,造成嚴重後果。在太皇太后病重臨終之際,詢問國家大事,楊士奇起草了三道奏疏,每日遞呈:第一道建議恢復建文帝年號,修撰《建文實錄》;第二道主張解除對方孝儒等遺書收繳者的死罪;第三道尚未呈上,太皇太后便已去世。楊士奇等人悲傷不已,唯有陰險奸詐的王振,見此情景大喜過望,彷彿卸去了心頭之患,從此肆意妄爲。後人有詩云:
誤國之源在於奸臣,權勢太監更逾常倫。
三楊甘願如寒蟬般沉默,豈能說明代朝廷無英賢?
欲知王振的種種不法行徑,敬請期待下回詳述。
本回敘述宣宗的事蹟,既不掩蓋功績,也善於褒揚賢能,體現了“善善從長”的治國智慧。明代守成之君中,仁宗、宣宗最爲傑出,作者在書寫時,既未諱過,也未抹功,符合董狐直筆、紫陽書法的標準,幾乎達到理想境界。對於太皇太后張氏和大學士楊士奇等人,作者極力表彰,無美不著。況鍾、趙豫等賢能官員也一併被記載,體現了清正廉潔、激濁揚清的深意。當王振專權,禍亂英宗朝,太皇太后能洞悉其奸,當場命女官拔劍架其頸,其明察遠見可謂無與倫比。然而,儘管朝廷與大臣請求,她並未立即處死王振,導致大奸未除,貽誤深遠。在太皇太后病重臨終時,詢問國家大事,楊士奇擬定三道奏疏,每日上呈:第一道建議建文帝雖已出亡,但不應剝奪年號,應編修《建文實錄》;第二道請求廢除太宗時期對方孝儒等遺書收繳者判處死刑的禁令;第三道尚未呈遞,太皇太后便已去世。楊士奇等人悲痛哀泣,而那位陰險狡詐的王振卻欣喜若狂,彷彿擺脫了心頭大患,從此肆意妄爲。由此可見,明代有衆多賢能后妃,而太皇太后張氏,更是女性中的傑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