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洪帥李伯紀丞相

相印橫拖御案前,聖恩暫許帥藩宣。 舉幡北闕危三刖,抗疏南牀忽十年。 往事淒涼人墮甑,此身空潔鷺棲煙。 當時坐榻生龍尾,猶望陳蕃一解懸。

### 譯文 您手持相印,在御案之前從容坐鎮,皇上的恩寵暫時讓您統領一方,肩負藩鎮宣撫的重任。 曾幾何時,您在朝廷上如同那冒死舉幡直諫之人,不顧危險仗義執言,甚至遭遇如同卞和被三刖那樣的艱難處境;您勇敢地上書直言,一晃已經過去十年時光。 往昔的那些經歷,就像那摔破的甑一樣,只留下淒涼的回憶;如今我自身雖保持着高潔,卻好似那棲息在煙霧中的白鷺,無所作爲。 當年您在朝堂的坐榻旁,如龍尾般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如今衆人依舊滿懷期望,盼望着您能像陳蕃一樣,拯救大家於危難之中。 ### 解析 這首詩是胡銓寫給李伯紀丞相的,詩中表達了對李伯紀過往經歷的感慨,以及對他再次出山能有所作爲的期盼。首聯寫丞相當前受到聖恩統轄一方;頷聯回憶丞相過去在朝廷冒死直諫的事蹟;頸聯感慨往事成空,自己雖潔身自好卻無所建樹;尾聯則表達希望丞相能像陳蕃一樣解救時難。
评论
加载中...
關於作者

胡銓(1102年—1180年),字邦衡,號澹庵。吉州廬陵薌城(今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值夏鎮)人。南宋愛國名臣、文學家,廬陵“五忠一節”之一,與李綱、趙鼎、李光並稱“南宋四名臣”。建炎二年(1128年),胡銓登進士第。初授撫州軍事判官,他招募鄉丁,助官軍捍禦金軍。後除樞密院編修官。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主和,胡銓抗疏力斥,乞斬秦檜與參政孫近、使臣王倫,聲振朝野。但遭除名,編管昭州,移謫吉陽軍。秦檜死後,內移衡州。宋孝宗即位,復任奉議郎,知饒州。歷國史院編修官、兵部侍郎,晚年以資政殿學士致仕。淳熙七年(1180年),胡銓去世,追贈通議大夫,諡號“忠簡”。著有《澹庵集》等傳世。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微信小程序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