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熊克 勸農十首 其一○ 勸農十首 其一○ 16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熊克 唆伊爭訟真伊賊,勸你休和是你師。 縱使勝來耕已廢,得便宜處失便宜。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唆使你去打官司的人啊,那實際上就是害你的“賊”;勸你不要與人起紛爭、打官司的人,纔是真正對你好、能給你指引的“老師”。就算你在官司裏贏了,可這段時間田地都荒廢沒法耕種了。即便在這場官司裏看似佔了便宜,可從長遠和整體來看,其實是喫了大虧啊。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哲理 諷喻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熊克 熊克,字子復,建陽(今屬福建)人。高宗紹興二十七年(一一五七)進士(明嘉靖《建寧府志》卷一五)。知諸暨縣,召直學士院。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知台州(《嘉定赤城志》卷九)。卒年七十三。有《中興小紀》傳世。《宋史》卷四四五有傳。今錄詩十六首。 导出Word 正文 译文 注释 鉴赏 标签 默认导出正文与译文,可按需勾选更多内容。 导出为Word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