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罷縣令舉

一弦獨不調,謂琴皆可廢。 一目獨不張,謂網皆可毀。 易弦張其目,網在琴聲遂。 舉令或非人,止當罪舉吏。 遂令天下不得舉,廢琴毀網復何異。

如果只有一根琴絃的聲音不協調,就說整張琴都可以廢棄不用了;要是隻有一個網眼沒有張開,就說整張網都可以毀掉了。其實只要換一下不協調的琴絃,把沒張開的網眼張開,那麼網依舊完好,琴也能奏出美妙的聲音。 推舉縣令時可能推舉出了不稱職的人,這時候只應當治那些負責推舉的官吏的罪。可現在卻下令讓全天下都不能再進行推舉縣令的事情了,這和因爲一根弦不協調就廢琴、一個網眼沒張開就毀網又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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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石介(1005-1045)字守道,一字公操。兗州奉符(今山東省泰安市岱嶽區徂徠鎮橋溝村)人。北宋初學者,思想家。宋理學先驅。曾創建泰山書院、徂徠書院,以《易》、《春秋》教授諸生,“重義理,不由註疏之說”,開宋明理學之先聲。世稱徂徠先生。“泰山學派”創始人。關於“理”、“氣”、“道統”、“文道”等論對“二程”、朱熹等影響甚大。從儒家立場反對佛教、道教、標榜王權,爲宋初加強中央集權提供論據。主張文章必須爲儒家的道統服務。曾作《怪說》等文,抨擊宋初浮華文風。著有《徂徠集》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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