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囚灯

五详三覆始施刑,明灭兰膏岂足凭。 可惜当年杀严续,无人为益决囚灯。

译文:

对囚犯的判决要经过多次仔细的审查和反复的斟酌之后才能够执行刑罚。这忽明忽暗的油灯的光亮,又怎么能够作为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依据呢? 只可惜当年杀掉严续的时候,却没有人为这“决囚灯”增添一点光亮,没有公正地去审查这件事情,就轻易地做出了处决的决定。
关于作者
宋代曾极

曾极,字景建,号云巢(《宋元学案补遗》卷五七),临川(今属江西)人,一作南丰(今属江西)人(《江西诗征》卷二一)。滂子。终身未仕,宁宗嘉定间以题金陵行宫龙屏诗抨击偏安一隅,忤史弥远,贬道州(《宋史》卷四一五《罗必元传》)。卒于贬所。著有《舂陵小雅》,已佚;存《金陵百咏》(实存诗九十五首)一卷。事见《宋元学案》卷五七《梭山复斋学案·曾先生滂附子极》。 曾极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金陵百咏》为底本,酌校有关书籍引录,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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