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王居安 句 其三 句 其三 11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王居安 只爲人前呈顏色,天工罰取不教香。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這兩句詩的意思是:僅僅是爲了在人們面前展現豔麗的顏色,老天爺就懲罰它,不讓它散發香氣。 這裏似乎是借某種花卉來表達一種觀點,花卉過分注重外在色澤,卻因此失去了散發香氣的能力,可能蘊含着一種對只追求外在表象而忽略內在實質的現象的感慨。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物 託物寄情 傷懷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王居安 王居安(約1167~1232),字簡卿、資道,原籍方巖(今屬溫嶺),定居黃岩縣城巖魁坊(今郟家巷)。南宋淳熙十四年(1187)進士,甲科第三名。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