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帝 其一五

禮經之重,祀典惟明。 命官攝事,陟降以誠。 既升庶品,亦奉二精。 錫茲福祉,迄用丕平。

在禮儀經典當中,祭祀的典禮是最爲重要且明晰的。 任命官員代理祭祀之事,官員們上祭天帝、下祀地祇都滿懷虔誠。 各種祭祀的物品都已呈上,也同時敬奉日與月這二精。 希望神靈能賜予我們幸福與福祉,讓國家永遠太平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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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廟朝會歌辭,是古代所謂的“大著作”,每一新朝建立,都必須重撰新樂新辭,以示改朝換代。宋朝建立伊始,於太祖建隆元年(九六○)二月,翰林學士兼判太常寺竇儼即上言:“三五之興,禮樂不相沿襲。洪惟聖宋肇建皇極,一代之樂宜乎立名,樂章固當易以新詞,式遵舊典。”從之,因詔儼專其事。儼乃改周樂文舞《崇德之舞》爲《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爲《武功之舞》,改樂章“十二順”爲“十二安”,蓋取“治世之音安以樂”之義。祭天爲《高安》,祭地爲《靜安》,宗廟爲《理安》,天地、宗廟登歌爲《嘉安》,皇帝臨軒爲《隆安》,王公出入爲《正安》,皇帝食飲爲《和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宮爲《順安》,皇太子軒縣出入爲《良安》,正冬朝會爲《永安》,郊廟俎豆入爲《豐安》,祭享酌獻、飲福受胙爲《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農用《靜安》。此後樂章名稱迭有增加和變化,至仁宗康定二年(一○四一),已擴展爲“自《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歌辭一般則由皇帝親撰或分命大臣與兩制儒館之士撰述。 郊廟朝會歌辭,前八卷以中華書局排印本《宋史》爲底本,酌校《宋會要輯稿》(簡稱會要)等。編排規格,則酌參考《全唐詩·郊廟歌辭》予以調整。《宋會要輯稿》多出底本之詩,編爲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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