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錢思權 其四

同室與鄉鄰,勢與他人異。 義當同子去,豈敢徇於利。 但恐登舟時,無以慰親意。 沽與玉甕醅,豈煩酒官義。

和你既是同室相處,又是鄉里鄰居,這種情分和與其他人的關係是不一樣的。 從情義上講,我應當和你一同離去,怎麼敢去爲了利益而有所偏私呢。 只是擔心登船分別的時候,沒有什麼可以慰藉你親人的心意。 我去買上玉甕裝着的美酒,這哪裏還需要酒官的情誼來幫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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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積(1028—1103)北宋聾人教官。字仲車,楚州山陽(今江蘇淮安)人。因晚年居楚州南門外,故自號南郭翁。生於宋仁宗天聖六年,卒於徽宗崇寧二年,年七十六歲。政和六年(1116),賜諡節孝處士。家鄉人爲其建 “徐節孝祠”,明清兩代均有修繕,毀於解放初期。《宋史》卷四五九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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