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士笑大方

拘士笑大方,俗吏縛文律。 當其擅私智,轍覆千里失。 鳥飛與魚潛,明哲善因物。 欣然領斯會,千百無十一。 蒯緱裝太阿,付騶斬芻秣。 風雨晦冥時,中夜鳴不歇。 張公下世久,安得嘆埋沒。 齊王好吹竽,楚客善鼓瑟。 衛婦新上車,戒御無笞服。 教母滅竈突,徙薪始入室。 三言至丁寧,於理蓋已密。 主人皆笑之,迺在未適節。 莊生亦有言,外物不可必。 無地與揮斤,眷然思郢質。

那些見識淺陋、拘泥於成規的人會嘲笑見多識廣、通達事理的人,庸俗的官吏則被繁瑣的文法律條所束縛。 當他們自作聰明、憑藉一己之私智行事時,就像車轍偏離正道,會在千里的行程中迷失方向,犯下大錯。 鳥兒自在地飛翔,魚兒悠然地潛游,明智賢哲的人善於順應事物的本性和規律。 然而能欣然領悟這種道理和機緣的人,千百個人當中也難有一個。 就好像把名貴的太阿寶劍用蒯草纏繞劍把,交給馬伕去斬殺喂牲口的草料。 在風雨交加、天色昏暗的時候,這寶劍到了半夜還會鳴叫不止。 張公(這裏可能指某種賢才類型的人物)已經離世很久了,哪裏還能有人爲寶劍被埋沒而嘆息呢。 齊王喜歡聽人吹竽,而有楚國的客人擅長彈奏瑟。 衛國的女子剛上馬車,就告誡車伕不要鞭打馬匹。 有人教導主人把煙囪改成彎曲的,把柴草移開,這樣纔可以避免火災,說得已經非常懇切了。 可是主人卻都嘲笑這些建議,認爲這些做法不合時宜。 莊子也說過,外界的事物是不能強求的。 沒有合適的地方可以揮動斧頭(施展技藝),我眷戀地思念着像郢人那樣能與我配合默契的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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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黃庭堅(1045.8.9-1105.5.24),字魯直,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爲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與杜甫、陳師道和陳與義素有“一祖三宗”(黃庭堅爲其中一宗)之稱。與張耒、晁補之、秦觀都遊學於蘇軾門下,合稱爲“蘇門四學士”。生前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著有《山谷詞》,且黃庭堅書法亦能獨樹一格,爲“宋四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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