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二十七首 其一三

光非照境,境亦非存。 光境俱忘,復是何物。 百草頭上,罷卻干戈。

光亮並非是爲了去照亮外界的景象,外界的景象實際上也並非是真實永存的。 當心中既忘卻了光亮,也忘卻了景象時,這時候剩下的又是什麼東西呢? 在那百草萌生之處,放下所有的爭鬥與紛擾。 這首偈語體現了一種超脫世俗、追求內心空明寂靜的禪學思想,引導人們放下對物質世界和表象的執着,去探尋內心更本真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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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紹隆(一○七七~一一三六),和州含山(今屬安徽)人。九歲出家,十五歲削髮,二十歲遇長蘆淨照禪師。復謁寶峯湛堂準禪師、黃龍死心禪師。得法於圓悟克勤禪師。初住和州開聖禪院,後主彰教寺,遷住平江府虎丘寺。爲南嶽下十五世。高宗紹興六年卒,年六十。事見徐林撰塔銘(《續藏經·虎丘紹隆禪師語錄》附),《嘉泰普燈錄》卷一四、《五燈會元》卷一九、《新續高僧傳》四集卷一二有傳。今錄詩三十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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