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汪藻 挽刑部王侍郎詩二首 其一 挽刑部王侍郎詩二首 其一 2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汪藻 詔蹕南來首賜環,清名誰不仰高山。 獨操廷尉平反柄,徐步文昌侍從班。 曾子哀矜情得後,臯陶明允罪疑間。 中朝正賴公持議,那得超然便不還。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皇帝的車駕南行之後,您首先被召回朝廷,您那清正的名聲,誰不敬仰,就像仰望巍峨的高山。 您獨自秉持着廷尉爲冤屈者平反的權力,穩步進入尚書省成爲侍從之臣。 您就像曾子那樣,在審案時懷着哀憐之心,能夠洞悉實情;又如同皋陶一般,在判罪存疑時秉持着明察公正。 朝廷正仰賴您來主持公正的議論,可您怎麼就超脫塵世,一去不返了呢。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史 抒懷 哲理 懷古 哀怨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汪藻 汪藻(1079~1154)北宋末、南宋初文學家。字彥章,號浮溪,又號龍溪,饒州德興(今屬江西)人。汪谷之子。先世籍貫婺源,後移居饒州德興(今屬江西)。早年曾向徐俯、韓駒學詩,入太學,喜讀《春秋左氏傳》及《西漢書》。崇寧二年(1103)進士,任婺州(今浙江金華)觀察推官、宣州(今屬安徽)教授、著作佐郎、宣州(今屬安徽)通判等職。《全宋詞》錄其詞4首。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