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刑部王侍郎詩二首 其一

詔蹕南來首賜環,清名誰不仰高山。 獨操廷尉平反柄,徐步文昌侍從班。 曾子哀矜情得後,臯陶明允罪疑間。 中朝正賴公持議,那得超然便不還。

皇帝的車駕南行之後,您首先被召回朝廷,您那清正的名聲,誰不敬仰,就像仰望巍峨的高山。 您獨自秉持着廷尉爲冤屈者平反的權力,穩步進入尚書省成爲侍從之臣。 您就像曾子那樣,在審案時懷着哀憐之心,能夠洞悉實情;又如同皋陶一般,在判罪存疑時秉持着明察公正。 朝廷正仰賴您來主持公正的議論,可您怎麼就超脫塵世,一去不返了呢。
评论
加载中...
關於作者

汪藻(1079~1154)北宋末、南宋初文學家。字彥章,號浮溪,又號龍溪,饒州德興(今屬江西)人。汪谷之子。先世籍貫婺源,後移居饒州德興(今屬江西)。早年曾向徐俯、韓駒學詩,入太學,喜讀《春秋左氏傳》及《西漢書》。崇寧二年(1103)進士,任婺州(今浙江金華)觀察推官、宣州(今屬安徽)教授、著作佐郎、宣州(今屬安徽)通判等職。《全宋詞》錄其詞4首。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微信小程序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