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流貶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漢朝的章帝雖然曾簡約法令,讓刑罰變得寬鬆一些,可這人卻像觸犯了被秦朝廢除的那些嚴苛罪名一樣遭了流放。 他被人誹謗,而這誹謗傳得太遠,大多數人都被迷惑了,不瞭解真相;再加上他官職低微,根本沒辦法爲自己辯白清楚。 寒冷的霜風率先吹向那孤獨的樹木,在充滿瘴氣的雨中,那荒遠的城池也漸漸模糊難辨。這就如同他此去流放之地,前路艱難又迷茫。 從前西漢賈誼被貶到長沙,過了三年,漢文帝又把他召回了朝廷。說不定這人也會像賈誼一樣,不久之後就能結束流放,被重新起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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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李益(約750—約830), 唐代詩人,字君虞,祖籍涼州姑臧(今甘肅武威市涼州區),後遷河南鄭州。大曆四年(769)進士,初任鄭縣尉,久不得升遷,建中四年(783)登書判拔萃科。因仕途失意,後棄官在燕趙一帶漫遊。以邊塞詩作名世,擅長絕句,尤其工於七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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