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为刺史二首 二

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 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 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译文:

我担任杭州刺史三年,一直像喝冷水、吃黄檗一样,过着清苦的生活,始终坚守为官的操守。 在这三年里,我只从天竺山拿了两块石头当作纪念。 可别小看这两块石头,它们就好像价值千金一样。我心里不禁担忧,这样做是不是有损我为官的清白名声啊。
关于作者
唐代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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