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唐代 白居易 三年爲刺史二首 二 三年爲刺史二首 二 朗讀 糾錯 唐代 • 白居易 三年爲刺史,飲冰復食檗。 唯向天竺山,取得兩片石。 此抵有千金,無乃傷清白。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我擔任杭州刺史三年,一直像喝冷水、喫黃檗一樣,過着清苦的生活,始終堅守爲官的操守。 在這三年裏,我只從天竺山拿了兩塊石頭當作紀念。 可別小看這兩塊石頭,它們就好像價值千金一樣。我心裏不禁擔憂,這樣做是不是有損我爲官的清白名聲啊。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唐詩 詠史 諷喻 傷懷 關於作者 唐代 •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於河南新鄭。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一。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陽逝世,葬於香山。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 导出Word 正文 译文 注释 鉴赏 标签 默认导出正文与译文,可按需勾选更多内容。 导出为Word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