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唐代 李翱 斷僧通狀 斷僧通狀 16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唐代 • 李翱 上歲童子,二十受戒。 君王不朝,父母不拜。 口稱貧道,有錢放債。 量決十下,牒出東界。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這個僧人啊,去年還是個童子,今年二十歲就受了戒。 他既不朝拜君王,也不禮拜父母。 嘴裏總是自稱“貧道”,實際上卻有錢去放債營利。 酌情打他十板子,然後發公文讓他離開本地東界。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唐詩 諷喻 寫人 託物寄情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唐代 • 李翱 唐趙郡人,或作成紀人,字習之。涼武昭王之後。登進士第。始授校書郎,累轉國子博士、史館修撰。性剛急,議論無所避,常謂史官記事不實。執政雖重其學,而惡其激訐,故久不遷。後授考功員外郎,拜中書舍人。歷山南東道節度使。卒諡文。始從韓愈爲文章,辭致渾厚,見推當時,有《李文公集》。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