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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三·志第二十九·礼七
张廷玉 清代
礼七   登极仪 大朝仪 常朝仪 皇太子亲王朝仪诸王来朝仪 诸司朝觐仪中宫受朝仪 朝贺东宫仪 大宴仪 上尊号徽号仪   二曰嘉礼。行于朝廷者,曰朝会,曰宴飨,曰上尊号、徽号,曰册命,曰经筵,曰表笺。行于辟雍者,曰视学。自天子达于庶人者,曰冠,曰婚。行于天下者,曰巡狩,曰诏赦,曰乡饮酒。举其大者书之。仪之同者,则各附于其类云。   登极仪   汉高帝即位氾水之阳,其时绵蕞之礼未备。魏、晋以降,多以...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五十二·志第二十八·礼六
张廷玉 清代
礼六   奉先殿 奉慈殿 献皇帝庙 新王从飨 功臣配飨 王国宗庙 群臣家庙   奉先殿   洪武三年,太祖以太庙时享,未足以展孝思,复建奉先殿于宫门内之东。以太庙象外朝,以奉先殿象内朝。正殿五间,南向,深二丈五尺。前轩五间,深半之。制四代帝后神位、衣冠,定仪物、祝文。每日朝晡,帝及皇太子诸王二次朝享。皇后率嫔妃日进膳羞,诸节致祭,月朔荐新,其品物视元年所定。惟三月不用鮆鱼,四月减鲥鱼,益以王瓜彘...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五十一·志第二十七·礼五
张廷玉 清代
礼五   庙制 禘佩 时享 荐新 加上谥号 庙讳   宗庙之制   明初作四亲庙于宫城东南,各为一庙。皇高祖居中,皇曾祖东第一,皇祖西第一,皇考东第二,皆南向。每庙中室奉神主。东西两夹室,旁两庑。三门,门设二十四戟。外为都宫。正门之南斋次,其西馔次,俱五间,北向。门之东,神厨五间,西向。其南宰牲池一,南向。   洪武元年,命中书省集儒臣议祀典,李善长等言:   周制,天子七庙。而《商书》曰:“七...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五十·志第二十六·礼四
张廷玉 清代
礼四   历代帝王陵庙 三皇 圣师 国先师孔子 旗纛 五祀 国马神南京神庙 功臣庙 京师九庙 诸神祠 厉坛   历代帝王陵庙   洪武三年,遣使访先代陵寝,仍命各行省具图以进,凡七十有九。礼官考其功德昭著者,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唐尧,虞舜,夏禹,商汤、中宗、高宗,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汉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宣帝、光武、明帝、章帝,后魏文帝,隋高祖,唐高祖、太宗、宪宗、宣宗,周...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九·志第二十五·礼三
张廷玉 清代
礼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农 先蚕 高禖 祭告 祈报 神祇 星辰灵星寿星 太岁月将风云雷雨 岳镇海渎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师以及王国府州县皆有之。其坛在宫城西南者,曰太社稷。明初建太社在东,太稷在西,坛皆北向。洪武元年,中书省臣定议:“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社稷之祀,坛而不屋。其制在中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为群姓立者曰太社。其...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八·志第二十四·礼二
张廷玉 清代
礼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仪注 祈谷 大雩 大飨 令节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书省臣李善长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所以顺阴阳之位也。《周礼·大司乐》:“冬日至,礼天神,夏日至,礼地祇。”《礼》曰:“享帝于郊,祀社于国。”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明地道。”《书》曰:“敢昭告...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七·志第二十三·礼一
张廷玉 清代
礼一   《周官》、《仪礼》尚已,然书缺简脱,因革莫详。自汉史作《礼志》,后皆因之,一代之制,始的然可考。欧阳氏云:“三代以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要其用之郊庙朝廷,下至闾里州党者,未尝无可观也。惟能修明讲贯,以实意行乎其间,则格上下、感鬼神,教化之成即在是矣。安见后世之礼,必不可上追三代哉。   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洪武元年,命中书省暨翰林院、太...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二·地理七
张廷玉 清代
地理七   云南 贵州   云南《禹贡》梁州徼外。元置云南等处行中书省。洪武十五年二月癸丑平云南,置云南都指挥使司。乙卯置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领府五十八,州七十五,县五十五,蛮部六。后领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县三十,宣慰司八,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三十三,御夷长官司二。北至永宁,东至福州,西至干崖,南至木邦,距南京七千二百里,京师一万六百四十五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五万九千五百...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一·地理六
张廷玉 清代
地理六   福建 广东 广西   福建《禹贡》扬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属江浙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太祖吴元年十二月平陈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卫。八年十月改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八,直隶州一,属县五十七。北至岭,西至汀州,南至诏安,东至海。距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京师六千一百三十三里。洪武二十六...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四·志第二十·地理五
张廷玉 清代
地理五   湖广浙江   湖广《禹贡》荆、扬、梁、豫四州之域。元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湖南道宣慰司属焉。又以襄阳等三路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又分置荆湖北道宣慰司并属焉。太祖甲辰年二月平陈理,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洪武三年十二月置武昌都卫。八年十月改都卫为湖广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十五,直隶州二,属州十七,县一百有八,宣慰司二,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二十一,蛮夷...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三·志第十九·地理四
张廷玉 清代
地理四   四川江西   四川《禹贡》梁、荆二州之域。元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又置罗罗蒙庆等处宣慰司,属云南行中书省。洪武四年六月平明升。七月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九月置成都都卫。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四川都指挥使司。领招讨司一,宣慰司二,安抚司五,长官司二十二及诸卫所。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十三,直隶州六,宣抚司一,安抚司一,属州十五,县百十一,长官司十六。北至广元,东至巫山,南至乌撒、...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地理三
张廷玉 清代
地理三   河南陕西   河南《禹贡》豫、冀、扬、兖四州之域。元以河北地直隶中书省,河南地置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洪武元年五月置中书分省。二年四月改分省为河南等处行中书省。三年十二月置河南都卫。八年十月改都卫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府八,直隶州一,属州十一,县九十六。北至武安,南至信阳,东至永城,西至陕州,距南京一千一百七十五里,京师一千五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三十一万五...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一·志第十七·地理二
张廷玉 清代
地理二   山东山西   山东《禹贡》青、兖二州地。元直隶中书省,又分置山东东西道宣慰司属焉。洪武元年四月置山东等处行中书省。三年十二月置青州都卫。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山东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六,属州十五,县八十九。南至郯城,北至无棣,西至定陶,东至海。距南京一千八百五十里,京师九百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七十五万三千八百九十四,口五百二十五万五千八百七十六。弘治四年,户七...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四十·志第十六·地理一
张廷玉 清代
地理一   自黄帝画野置监,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废兴因革,前史备矣。明太祖奋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东兼吴、会,然后遣将北伐,并山东,收河南,进取幽、燕,分军四出,芟除秦、晋,讫於岭表。最后削平巴、蜀,收复滇南。禹迹所奄,尽入版图。近古以来,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天诸府直隶京师。后乃尽革行中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及羁縻诸司。又...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三十九·志第十五·历九
张廷玉 清代
历九   ▲回回历法三   土星黄道南北纬度立成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三十八·志第十四·历八
张廷玉 清代
历八   ▲回回历法二   日五星中心行度立成造法   日中心行长日期立成 一日行五十九分八秒,按日累加之,小月二十九日,得二十八度三十五分二秒,大月三十日,得二十九度三十四分一十秒。   月分立成。单月大,变月小,末置一闰日。大月,二十妨度三十四分十秒。小月二十八度三十五分二秒。按月累加之,十二月计十一宫十八度五十五分九秒,闰日加五十九分八秒。   宫分初日立成。於白羊宫初日起算,至金牛宫初日...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三十七·志第十三·历七
张廷玉 清代
历七   ▲回回历法一   《回回历法》,西域默狄纳国王马哈麻所作。其地北极高二十四度半,经度偏西一百零七度,约在云南之西八千馀昊。其历元用隋开皇己未,即其建国之年也。洪武初,得其书於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谓西域推测天象最精,其五星纬度又中国所无。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译其书。其法不用闰月,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宫闰三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三十六·志第十二·历六
张廷玉 清代
历六   大统历法三下   ▲步交食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半之为交中日。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半之为交中日度。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   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   后准一十五度五。   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   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日食阳历限六度。定法六十。   日食阴历限八度。定法八十。   月食十三...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三十五·志第十一·历五
张廷玉 清代
历五   大统历法三上   大统推步,悉本《授时》,惟去消长而已。然《通轨》诸捷法,实为布算所须,其间次序,亦有与《历经》微别者。如气朔发敛,《授时》原分二章,今古合为一。《授时》盈缩差在日躔,迟疾差在月离,定朔、经朔离为二处。今则经朔后,即求定朔,于用殊便。其目七:曰气朔,曰日躔,曰月离,曰中星,曰交食,曰五星,曰四余。   ▲步气朔   洪武十七年甲子岁为元。   岁周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
明史 二十四史
《明史》•卷三十四·志第十·历四
张廷玉 清代
历四   大统历法二   立成者,以日月五星盈缩迟疾之数,预为排定,以便推步取用也。《元志》、《历经》步七政盈缩迟疾,皆有二术。其一术以三差立算者,即 布立成法也。其又术云,以其下盈缩分,乘入限分万约之,以加其下盈缩积者,用立成法也。而遣立成未载,无从入算。今依《大统历通轨》具录之。其目四:曰太阳盈缩,曰晨昏分,曰太阴迟疾,曰五星盈缩。   太阳盈初缩末限立成   晨分加二百五十分,为日出分。日...
明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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