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二十七上·五行志
西漢時期,人們常以天象變化來解釋政治得失,認爲天地之間有相互感應。《春秋》記載的災異現象,被用來比喻當朝政治中的失當之處。這些災異包括地震、洪水、乾旱、風霜、天象異常等,每一種都對應具體的政治過錯。
首先是“土”所代表的現象——宗廟失序。如在漢武帝時期,因國家事務不修,地方官吏貪腐,社會動盪不安,出現山崩地裂、土地裂縫等現象,被視爲“土不固”,即土地失其正常狀態。這正對應《春秋》中“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之論,認爲國家若忽略祖先祭祀、不遵循宗法禮制,則天怒人怨,必有災禍。
其次是“金”所代表的現象——軍事失當、百姓受苦。例如在成帝時期,有謀反者盜取庫兵,劫掠百姓,自稱“山君”,後被鎮壓。這被視爲“金不從革”之象,即金屬不順利,兵器不流通,戰事紊亂。這與《春秋》中“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相應——若君主不重民命,好大喜功,頻繁用兵,則兵器失去實效,社會動盪。
再次是“水”所代表的現象——政令背時、祭典廢弛。如魯桓公弒兄隱公,百姓痛恨,怨氣積聚,導致“大水”暴發,這被視爲“水不潤下”——水本應潤澤萬物,若政治失衡、民怨沸騰,反致水災暴發。又如魯成公年間,因國政不穩、百姓愁苦,發生大水。此類災變,常被視爲對統治者失德、禮法崩壞的譴責。
還有“火”和“木”之象,雖在文中未詳述,但常作爲輔助解釋。例如火災多出現在政治混亂時期,可能象徵“火氣盛”,即禮法失控、人情不歸正。而樹木生長異常,則反映民風不正、政教失衡。
此外,還特別提到“石言”之象——如成帝鴻嘉三年,天水一帶大石鳴聲隆隆,遠達二百四十里,野雞驚鳴,有兵變之兆。這一事件被解釋爲“石鳴,有兵”,對應晉平公時“石言於晉”之例,師曠指出“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即因政令失當、民力枯竭,天地反有異象。類似地,漢朝修建昌陵,勞役繁重,民力凋敝,導致“石鼓鳴”,與“民力雕盡”相呼應。
總體而言,這類災異論建立在“天人感應”思想之上,認爲君主的德行、治政是否合禮,直接影響天地運轉。如若失德,天象即示警;若修德,則風調雨順。因此,歷代文獻都以災異爲政治反思工具,提醒統治者反省自身,修明政治。
特別要指出的是,文中對具體史實的引用,如漢武帝時期呂后專權致水災,成帝時石鼓鳴而生亂,以及魯國諸公因政治失當導致洪水,都體現了天人感應的系統邏輯。這些災異被歸因於統治者失德、禮制崩壞、民怨沸騰等具體行爲,是當時政治哲學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最後,從文化層面看,這類思想不僅用於政治批評,更成爲士人階層評判朝政、倡導仁政的理論工具。他們通過自然現象與歷史事件之間的對應,構建出一套以道德爲中心的宇宙觀,使政治行爲被自然規律所約束,從而形成一種“以德應天”的治理理念。這種思想在漢代乃至後世,長期影響着儒家政治哲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