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五十八·世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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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盛之时,天子娶后妃,贵族女子下嫁诸侯,岂不重要?自秦汉以来,未曾出现世世代代甥舅相联的家族。《关雎》所倡导的婚姻之道已然缺失,外戚骄横,权力僭越,《何彼秾矣》中那种肃敬安详的典例几乎不见。古时,只有异姓贵族与天子通婚,其他家族不得参与。女子成为王后,自己则娶王室之女,但其地位与尊荣,不得再加,财富也无需增益,如此方合礼制。若汉、唐当时能行此制,则不会出现吕氏、王氏、武氏之祸,公主下嫁各安其分,各得其所。金朝的徒单、拿懒、唐括、蒲察、裴满、纥石烈、仆散等家族均为世袭贵族,天子必娶其女为后,公主必嫁其家,与西周时期齐国、纪国婚嫁无异,这是古代婚嫁制度中最合适、最得体的形式,优于汉唐之制。
徒单四喜,是哀宗的皇后之弟。天兴二年正月辛酉夜,四喜与内侍马福惠自归德而来,当时河朔地区已失守,京城尚未知晓。二人奉旨迎请两宫(皇后与太后),便谎称传捷,持小黄旗进入城市,抵达后向两宫报告奉迎之意。当日,召两位宰相入宫商议,两位宰相与乌古孙奴申劝阻不可实行。四喜勃然变色说:“我奉皇帝敕令迎奉两宫,若有敢言反对者,将依法处置。”宰相们再不敢言,议决遂成。除将两宫、柔妃裴满氏及随行侍从张秀蕊、都辖、承御、汤药、皇乳母巩国夫人等十余人带入外,其余人等均被遣散。又掠取宫中珍宝,包括马蹄金四百锭、大珠如栗黄者七千枚、生金山一块、龙脑板两张以及信瑞御玺,并允许赐予忠孝军一半随行物品。
壬寅日,太后在仁安殿出面,分发金锭和七宝金洗,赐予忠孝军。当晚,两宫骑马出宫,至陈留,见城外几处火起,怀疑有敌军来袭,便迟疑不前。奴申本不欲前行,随即听从太后命令,疾驰返回。癸卯日,两人进入京城,投宿于四喜家中,片刻后返回宫中。又议定当晚再次出发,但太后因长途奔波疲累,无法起身,遂作罢。
次日,崔立发动兵变。四喜、术甲塔失、塔失不之父咬住,以及四喜的妻子完颜氏,率领忠孝军九十七名骑兵夺门而出,欲前往归德,未能出城,转而试图经陈州城门,也被门卒拦阻。城门统帅裕州防御使阿不罕斜合已先逃走,代理统帅完颜合住暂行其职,下令放行塔失不等人,并说:“罪过在我,不是你们的过失。”次日,崔立召见合住,合住自知必死,换上衣冠前往。崔立的手下扼腕欲加害于他。崔立远远看见,问道:“你是放忠孝军出城的人吗?”合住回答:“是的,这是天子的命令,我确实放行,罪责在我。”崔立突然恍然大悟,向部下说道:“我认识此人,此前修筑里城时,他曾与我共事。我部下十余名士兵盗官木料,应被处死,此人却未问,只是打数十棍而已。此人既能杀人,又能救人。”随即转而称赞合住说:“既然已放行,我不追究你的罪责。”
四喜等人抵达归德后,皇帝惊问两宫安否。二人报告说京城兵变,未能入宫。皇帝问:“你们的父母亲和妻子是否能出得去?”遂将四喜等人下狱,最终皆被处死于市。
赞曰:四喜奉命迎接两宫,却在崔立兵变之时应变,智者若在此情景中,当与其周旋于战乱之间,等待局势稳定后再谋定策;若事态不可控,则宁可以一死殉节而已。四喜背负亲族,私自出城,却希冀君主宽恕其罪,这不是愚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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