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五十三·志第五·历二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之七,一日之内,月领先日十二度有余,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刻,再追及日,与日同度,此谓“经朔”。所谓经朔,是指朔望日与太阳同度的平朔。然而日有盈缩,月有迟疾,需根据盈缩、迟疾之数进行增减,方得“定朔”。
古人立法简略而不够精确,最初只用平朔,分为一大一小,因此日食有时出现在朔日的前后,月食也有在望日前后发生的情况。汉代张衡根据月行迟疾,将其分为九道;宋代何承天根据日行盈缩,推算出小余,因此月有三大二小。隋代刘孝孙、刘焯欲采纳此法,但当时反对者认为其迂腐怪异,最终未能实施。唐代傅仁均始用此法,至贞观十九年九月后,因四月出现大月,又改用平朔。直到麟德元年,才采用李淳风《甲子元历》,定朔之法才得以推行。李淳风又因晦日频繁出现,设“进朔”之法,即朔日小余若超过日法四分之三,便虚进一日,后世皆沿用此法。然而虞絪曾说:“朔在会同之时,若天体位置已合,何须担心大月频繁;日月相距,又何须拘泥于小月?”一行亦说:“天道确实精密,即使有四大三小,又何妨?”如今我们只取辰集时刻所在的日作为定朔,即使朔日小余处于进限,也不行进一日,可见人们对于旧习的执着。
早期历法用平朔,只知一大一小,被认为是法则不可更改。当初听到“三大二小”的说法,皆不以为然。自历法初创以来,至麟德年间,定朔之法才开始推行,四大三小是天道运行的自然现象,唐代之人未能完全理解天道的真实情况,而只用了平朔。直到本朝元代,才开始正式讨论并改革此法。至于“进朔”的初衷,不过是为了避免晦日时月出现在天边,然而却不考虑如果合朔处于酉、戌、亥时,距离前日卯位已超过十八九辰,若进一日,则晦日月不现,此论虽有道理。但若合朔处于辰、申之间,按法则不应进朔,距离前日卯位已超过十五六度,此时月在晦日可见,何以避免?况且月的隐现是天道的自然现象,朔的进退应顺应天象,不应人为勉强。若能顺应天道,不强为虚进,方为真实合天之道。此理甚明,何需在意人言?可为明理之人道也。
不再使用积年日法
历法的制定,旨在推演日月运行的经纬,以观测节气和朔望盈亏,若不探究其根本,则无法准确理解天道,从而与其相合。然而日月运行速度各不相同,节气与朔望周期参差不一。古人建立历法,必推算古代天体运行的初始时刻,称为“演纪上元”,当时日月五星同度,如璧连珠般相合。然而世代绵延,经久累积,数字已远超亿万,后人因计算繁琐,便互相推算考证,截取原有数值并调整日法,以求改变历法。因此历代积年日法之所以不同,原因在于此。然而实践不久,便开始产生误差。天道运行自有其规律,岂能凭借人为手段勉强附会?七政(日、月、金、木、水、火、土)运行于天,进退自有常度,若能追溯其根源,周而复始地检验观测结果,其象数自然清晰,无可隐藏。又何必舍弃当前简洁易行的方法,而去追求超越亿年的宏大计算呢?
如今《授时历》以至元辛巳为历元,所用数据均依据天体运行规律,秒、分、刻、日皆以百为单位,与他历所依赖的积年日法相比,为自然生成的法则,而非人为推演附会。
有人质疑:“古人言建历必须先立元,元正之后才能定日法,日法确定后方可推算周天分至,可见历法自黄帝以来,历代皆有积年日法,约有七八十家,从未有舍弃此法而成功者。今完全舍弃,岂不违背根本,且迷失了真正方法?”此论并不恰当。晋代杜预曾言:“制定历法,应顺应天象以达到合契,而非为合契而勉强验证天象。”前代所用演积之法,不过是为验证天象是否相符而已。如今旧历已显疏漏,便命人进行整理修正,历法不精密,必需更改,怎有余力沿袭旧法呢?因此,将汉代以来历法的积年日法及实际使用的年数详列如下,并附上演积法,以解答有关疑问。
《三统历》
积年:十一万四千四百五十十一
日法:八十一
《四分历》:制定后行用一百二十一载,至建安丙戌年,已落后七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