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七十一·志第二十二·礼乐五
以下是《元史·礼乐五》的现代汉语翻译:
礼乐五·乐服
乐正和副两位官员,头戴舒脚幞头,身穿紫色罗缎公袍,腰系乌角带,手持木笏,穿黑色靴子。
照烛两人,穿的服饰与乐正副相同,但不持笏。
乐师两人,穿红色衣服,头戴与前人相同的冠帽和木笏。
运谱两人,穿绿色衣服,冠帽和笏形制也与前人相同。
舞师两人,头戴舒脚幞头,头戴黄色罗缎绣花抹额,穿紫色长袍,腰系金铜荔枝带,穿黑色靴子,每人手持一种仪仗。
执旌两人,头戴平冕冠,前后各九条流苏,身穿青色生色的鸾袍,腰系黄色丝带,穿黄绢长裤,白绢袜子,赤色革履。
执纛两人,戴青色罗巾,其余服饰与执旌相同。
乐工,戴介帻冠,穿红色罗缎生色的鸾袍,腰系黄色丝带,穿黑色靴子。
歌工服饰与乐工相同。
执麾者,服饰与上述相同,只是多戴一顶平巾帻。
舞人身穿青罗生色义花鸾袍,边缘用黑色绫子镶边,头戴平冕冠。
执器共二十人,服饰与乐工相同,但头戴绿油母追冠,加戴红色抹额。
至元二年闰五月,大乐署上奏说,堂上和乐舞相关官员及乐工所需的衣服、帽子、靴子等物品,请求予以制造。太常寺派博士商议后决定:乐正、副二人、乐师二人、照烛二人、运谱二人,均穿紫色罗缎公服,戴皂纱舒脚幞头,红鞓角带,持木笏,穿黑色靴子。引舞长官四人,穿紫色罗缎公服,戴皂纱展脚幞头,头戴黄罗绣南花抹额,腰系金铜带,穿黑色靴子。乐工共计246人,穿绯绣义花鸾袍,领口镶黄边,戴介帻冠,穿紫罗带,佩全黄罗抹带,穿黄绢夹裤,白绫袜,赤色皮鞋。执器20人,穿绯绣义花鸾袍,领口镶黄边,戴绿油革冠,佩黄罗抹带,穿黄绢夹裤,白绫袜,赤色皮鞋。执旌四人,穿青绣义花鸾袍,领口镶紫边,戴平冕冠两个,青色包巾两个,戴黄罗抹带,穿黄绢夹裤,白绫袜,赤色皮鞋。七月,中书省吏部再次批准太常博士的建议,下令相关部门制造。三年九月,服装全部完成:共制作绯色鸾袍267套,青色鸾袍132套,黄绢裤152条,紫色公服14套,黄绫带397条,介帻冠244顶,平冕冠130顶,簪子200支,木笏16个,幞头14个,平巾帻2顶,绿油革冠20顶,荔枝铜带4条,角带10条,黑色靴子260双,赤色皮鞋150双。
宣圣庙的乐工,有黑漆冠35顶,绿罗生色胸背花袍35套,黑色靴子35双,黄绢囊35个,黄绢夹袱35个。
大乐署的职责
大乐署设令一人、丞一人,负责郊庙(祭祀天地、祖先)的音乐。其中:祭祀天地和宗庙时使用“宫县”乐,乐工共261人;祭祀社稷时使用“登歌”乐,乐工51人;两项乐事合计乐工312人,另预备50人替补。在祭祀前一个月,召集乐工练习乐曲和舞蹈。祭祀前一天,乐工宿在庭中。东方和西方各设十二面大钟,按方位放置。编钟在左边,编磬在右边。黄钟钟放置在子位,位于通街以西;蕤宾钟置于午位,位于通街以东。每个时辰设三组钟架,称为“一肆”,十二时辰共设36组钟架。在四角竖立“建鞞”和“应”乐器,左边设“柷”,右边设“敔”,设于县中北面。歌工排在后面,巢笙次之,箫次之,竽次之,籥次之,篪次之,埙次之,长笛次之。编钟左右各设瑟、柷、敔,位于前行位置。路鼓、路鼗次之。在箫东边放置“闰余匏”(一种管乐器),西边是“七星匏”,第三是“九曜匏”。一弦琴排列在路鼓两边,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依次排列。晋鼓一只,位于县中东南角,用来节制音乐节奏。在横街南侧少偏东处设立四根标志杆。舞位设在县北。文舞者,左边执籥,右边持翟;武舞者,左边执干,右边持戚,各80人。在祭祀当天,与乐工一同提前进入指定位置。舞师两人,执纛者两人,引着文舞分立于标志杆南面。武舞和执器者则等待,站到宫县乐器左右。另有两种鼓:器鼗一对,双铎一对,单铎一对,铙一对,錞一对,钲一对,相鼓一对,雅鼓一对,共计20人。文舞退下后,舞师二人、执旌二人引武舞进入,站到原位,文舞再回到县旁。又在殿前中楹设立登歌乐,设置搏拊(打击乐器)2人,歌工6人,柷1人,敔1人,位于门内相对而坐。钟一架,在前楹东边。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琴共五架,依次排列。左边两架瑟,笛、籥、篪各一个,位于琴南面。巢笙、和笙各两架。埙一个,在笛南边。闰余匏、排箫各一个,位于西边。磬一架,在前楹西边。一弦至九弦琴共五架,依次排列。埙一个,在笛南边。七星匏、九曜匏、排箫各一,位于东边。宗庙祭祀的音乐共九成,舞蹈九变。黄钟宫调为三成三变,大吕角调为二成二变,太簇徵调为二成二变,应钟羽调为二成二变。圜丘祭祀的乐曲为六成,舞蹈六变:夹钟宫调三成三变,黄钟角调一成一变,太簇徵调一成一变,姑洗羽调一成一变。社稷祭祀的乐曲为八成:林钟宫调二成,太簇角调二成,姑洗徵调二成,南吕羽调二成。
凡有祭祀活动,大乐令站在殿前楹柱东侧,面朝西;丞站在县北通街东侧,也面朝西,以维持乐舞秩序。
协律郎两人,负责调和音律,使声音合乎阴阳之理。阳律有六种:黄钟(子)、太簇(寅)、姑洗(辰)、蕤宾(午)、夷则(申)、无射(戌);阴吕有六种:大吕(丑)、夹钟(卯)、仲吕(巳)、林钟(未)、南吕(酉)、应钟(亥)。用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声,配合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类乐器。律管共九根,九乘九等于八十一,为宫调;三分去掉一,得五十四,为徵调;三分加上一,得七十二,为商调;三分去掉一,得四十八,为羽调;三分加上一,得六十四,为角调。如以黄钟为宫,则林钟为徵,太簇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这就是七声音阶十二律,循环相生,共可形成八十四调。凡大祭祀都穿法服,一人站立在殿前楹西面,面朝东;另一人立于县北通街西面,面朝东,用来节制音乐的节奏。每当音乐开始,所有人跪下,低头俯伏,举起指挥旗(麾)表示开始,乐工击柷表示演奏开始;音乐结束时,放下指挥旗,乐工击敔表示停止。
乐正两人,副职两人,负责教授乐舞、整理乐器、校正乐位。祭祀时,二人站在殿内,二人站在县间,共同节制音乐进程。殿内者根据献官的献礼进程,判断音乐何时起止,用笏板示意照烛,照烛举起或放下笼中的蜡烛,以传讯于堂下。若演奏登歌,则只需用笏板示意柷与敔即可。县间者根据堂上的照烛动作来判断。当引出初献时,照烛一动,即用笏板示意柷与敔。
乐师一人,运谱一人,负责教授乐工演奏。祭祀时,两人站在县间,面朝北方,相对而立。
舞师四人,皆持棍棒,执纛两人,执旌两人,祭祀时前举手以示舞蹈动作。舞人从南面的标志杆向第一个标志杆行进,完成一次为“一成”,对应一次“一变”;从第二至第三标志杆为“二成”;从第三至北边第四个标志杆为“三成”;舞人随后转身向北,再次面向北边标志杆,由北向南回行,完成“四成”;从第二至第三为“五成”;从第三回到南边第一个标志杆为“六成”;若进行八变,则再由南北方向向第二标志杆行进,为“七成”;再从第二到第三为“八成”;若为九变,则从第三标志杆回到北边第一个标志杆,即为“九变”。
执麾一人,跟随协律郎,用指挥旗的举落来节制乐曲。
照烛二人,负责手持灯烛来节制音乐。每一次乐曲开始或停止,都举起或放下灯烛。一人站在殿门以东,观察殿内献官的礼节,用灯烛的举落示意县内乐工。一人站在堂下县间,等待三献进入,引导初献至位后,站在其左侧。凡殿下的礼节变化,都用灯烛举落示意上下。初献到盥洗位置时,放下烛火,停止也如此。当初献开始动作时,宫县乐开始演奏,到盥洗处洗好祭器后,音乐继续。当音乐结束后,舞者退场。
乐舞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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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音王队:引队由礼官、乐官、大乐官的服饰与前述相同。第二队为十名妇女,戴唐巾,穿销金紫色衣,配铜带。第三队为三人,服饰和舞蹈与乐音王队相同。第四队为一人,戴金漆弁冠,穿绯红色袍,配金色带,执笏;其后两人,戴锦帽,穿锦绣衣,各执金字“福禄”牌。第五队为一人,戴卷云冠,青面,穿绿色袍,配金带,分别执梅、竹、松、椿、石。第六队为五人,化为乌鸦形态,飞舞而进,向第一队左边站定。第七队为12名乐工,戴云头冠,穿销金绯袍,白裙,持三支龙笛、三支觱栗、三支札鼓、一支和鼓、一支板,与前大乐共同演奏《山荆子》带《妖神急》的乐曲。第八队为20名妇女,戴凤翘冠,带翠花钿,穿宽袖衣,加云肩、霞绶、玉佩,每人执宝盖,随乐曲起舞。第九队为30名妇女,戴玉女冠,带翠花钿,穿黄销金宽袖衣,加云肩、霞绶、玉佩,每人执棕毛日月扇,随乐舞同步。第十队为八名妇女,穿彩衣,披槲叶、鱼鼓、简子。八名男子,戴束发冠,穿金甲,销金红袍,执戟。还各有一对龟鹤形象。五名男子,戴黑纱帽,穿绣鹤氅,穿红鞋,执龙头杖,齐舞起舞,乐曲停止。最后三人,演唱《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三首,唱完后念口号,再随乐曲起舞,依次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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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礼队(寿庆队):引队服饰与乐音王队相同。第二队为十名妇女,戴唐巾,穿销金紫衣,配铜带。第三队为一人,戴平天冠,穿绣鹤氅,方心曲领,执圭,进至御前站立,音乐停止,宣读祝词后,音乐开始,演奏《长春柳》。第四至七队与乐音王队类似。第六队五人,化为乌鸦,飞舞而进。第七队12名乐工,戴云头冠,穿销金绯袍,白裙,持三龙笛、三觱栗、三札鼓、一和鼓、一板,与前乐合奏《山荆子》带《妖神急》。第八队为20名妇女,戴凤翘冠,翠花钿,穿宽袖衣,加云肩、霞绶、玉佩,执宝盖,随乐而舞。第九队30名妇女,戴玉女冠,翠花钿,穿黄销金宽袖衣,加云肩、霞绶、玉佩,执棕毛日月扇,同步起舞。第十队八名妇女,穿彩衣,披槲叶、鱼鼓、简子。八名男子,戴束发冠,穿金甲,穿销金红袍,执戟。有龟鹤形象各一。五名男子,戴黑纱帽,穿绣鹤氅,穿红鞋,执龙头杖,齐舞起舞。最后三人唱三首曲子,念口号后,随乐而舞,依次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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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队:引队服饰相同。第二队十名妇女,戴黑漆弁冠,穿青素袍,方心曲领,白裙,带束带,执圭。第三队一人,戴九龙冠,穿绣红袍,玉带,进至御前立定,音乐停止,宣读祝词后,音乐开始演奏《长春柳》。第三队三人,服饰舞蹈如前。第四队三人,均戴卷云冠,穿黄袍,配金带,执圭。第五队五人,均戴三龙冠,穿红袍,各持劈正金斧,向第一队方向前进,站立于北面。第六队五名童子,三髻,穿素衣,执香花,舞蹈而进,音乐停止。第七队八名乐工,戴束发冠,穿锦衣白袍,持三支龙笛、三支觱栗、两支杖鼓,与大乐合奏《新水令》《水仙子》的乐曲。第八队20名妇女,戴笼巾,穿紫袍,金带,执笏,唱《新水令》曲,随乐声起舞,进至御前,分为四行,面朝北,鞠躬、起身、跳舞、叩头、山呼、就拜、再拜,完成后,再唱《水仙子》,接着唱《青山口》,与后队同步。第九队20名妇女,戴车髻冠,穿销金蓝衣,带云肩、佩绶,执孔雀幢,随前队起舞。第十队八名妇女,戴翠花唐巾,穿锦绣衣,执宝盖,起舞。八名男子,戴凤翅兜牟,穿金甲,执金戟。一人戴平天冠,穿绣鹤氅,执圭,齐舞起舞。最后三人唱三首曲子,念口号后,起舞,依次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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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队:引队服饰与乐音王队相同。第二队十名妇女,戴僧伽帽,穿紫禅衣,配黑色绦带。第三队一人,穿锦袈裟,其他如前,手持数珠,进至御前,面朝北,立定,音乐停止,念祝词后,开始演奏《长春柳》。第三队三人,服饰与舞蹈如前。第四队一人,戴隐士冠,穿白纱道袍,配黑绦带,执拂尘;两名随从,戴黄包巾,穿锦绣衣,执“令”字旗。第五队五人,戴金冠,穿金甲,穿锦袍,执戟,向前而进,站立于北面。第六队五人,化为金翅雕形象,起舞而进,音乐停止。第七队十六名乐工,戴五福冠,穿锦绣衣,持六支龙笛、六支觱栗、四支杖鼓,与大乐合奏《金字西番经》。第八队20名妇女,戴珠子菩萨冠,穿销金黄衣,配缨络、佩绶,执金浮屠白伞盖,起舞随乐,进至御前,分为五重,每重四人,乐终后再次起舞,与后队配合。第九队20名妇女,戴金翠菩萨冠,穿销金红衣,执宝盖,与前队同步起舞。第十队八名妇女,戴青螺髻冠,穿白销金衣,执金莲花。八名男子,穿金甲,化为八金刚形象。一人化为文殊像,执如意;一人化为普贤像,执西番莲花;一人化为如来像,齐舞起舞。最后三人唱《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唱完念口号,随乐舞起,依次退场。
所有吉礼(如郊祀、祭祀太庙、告谥),参见《祭祀志》;军礼参见《兵志》;丧礼五服参见《刑法志》;水旱灾害救济参见《食货志》;内外随从仪仗参见《仪卫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