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六十六·志第四十二·舆服二
五等亲王及以下宗室成员的冠服制度如下:
亲王(Prince): - 助祭、谒庙、朝贺、受册、纳妃时穿戴衮冕(即皇帝级别的礼服)。 - 朔望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朝觐时穿戴皮弁(即官员的日常礼服)。 - 洪武二十六年定:冕服与东宫(太子)相同,但使用五彩玉珠的冕旒,玉圭长度为九寸二分五厘,衣为青色,裳为纁色。 - 永乐三年重定:冕服与东宫一致,皮弁与东宫相同,常服也与东宫一致。
嘉靖七年,明世宗下诏礼部:“朕仿古时玄端,自创燕弁冠服,并制定忠静冠服,赐予有地位者,但宗室诸王的冠服制度尚未完备。现在综合燕弁与忠静冠制,重新制定样式图,命名为‘保和冠服’。自郡王长子以上,样式已明确。镇国将军以下至奉国中尉及长史、审理、纪善、教授、伴读等,皆可穿戴忠静冠服,依其品级而定。仪宾及其他官职不得普遍佩戴。忠静冠服的不同样式,体现的是贤者有等;保和冠服的不同样式,则体现宗亲之间有等级之分。等级分明,才能接近礼制所守护的和谐,保全和谐,才能实现安宁。此命名的意义在于此。现将图样发至诸王府,各府遵照执行。” 保和冠制:以燕弁为基准,采用九层“衤取”(即古代一种头巾),去除簪与五玉,后部山体为一扇,分四部分。服饰为青质青边,前后有方龙补子,身体为素地,边缘饰云纹。内衬为深衣,玉色材质。腰带为青色外层、绿色内层,绿色边缘。鞋子为皂绿结鞋,白袜。
亲王妃(Princess of a Prince): - 受册、助祭、朝会时穿戴礼服。 - 洪武三年定:使用九翚四凤冠。 - 永乐三年又定:使用九翟冠,与皇妃制度相同。 - 大衫、霞帔及日常穿戴的配饰,与东宫妃相同,仅金饰减少一件,玉绶花上雕有宝相花纹。
公主(Princess): - 冠服与亲王妃相同,但不使用玉圭。
亲王世子(Heir of a Prince): - 圣节、千秋节、元旦、冬至、进贺表笺及父王生日等节日,皆穿戴衮冕。 - 洪武二十六年定:衮冕为七章,冕为三采玉珠,七旒。玉圭长九寸。青衣三章,织华虫、火、宗彝。纁裳四章,织藻、粉米、黼、黻。素纱中单,青领襈,赤韨。革带,佩白玉,玄组绶。绶为紫色质地,三采织成,间夹三白玉环。白袜,赤舄。 - 永乐三年重定:冕冠前后为八旒,每旒五彩丝线缠绕八段,贯三采玉珠八颗,红、白、青相间。玉圭长九寸。青衣三章,火在肩,华虫、宗彝在两袖,皆为织成。本色领、褾、裾。其余如亲王相同,仅领上织黻纹减少两格。皮弁使用乌纱覆盖,前后各八缝,每缝缀三采玉八颗,其余与亲王相同。玉圭、玉佩、腰带、绶带、袜舄与冕服内制相同。常服与亲王相同。 - 嘉靖七年定保和冠服:以燕弁为基准,采用八层“衤取”,去除簪与玉,后部山体为一扇,分四部分。服饰与亲王世子相同。
世子妃(Heiress of a Prince): - 永乐三年定,与亲王妃相同,仅使用七翟冠。
郡王(Marquess): - 永乐三年定:冕冠前后各七旒,每旒五彩丝线七段,贯三采玉珠七颗。玉圭长九寸。青衣三章,粉米在肩,藻、宗彝在两袖,皆为织成。纁裳二章,织黼、黻各二。中单领上织黻文七字,其余与亲王世子相同。皮弁前后各七缝,每缝缀三采玉七颗,其余与亲王世子相同。玉圭、玉佩、腰带、绶带、袜舄与冕服内制相同。常服与亲王世子相同。 - 嘉靖七年定保和冠服:冠用七“衤取”,服饰与亲王世子相同。
郡王妃(Princess of a Marquess): - 永乐三年定:使用七翟冠,与亲王世子妃相同。大衫、霞帔及日常穿戴的配饰,与亲王妃相同,仅绣云霞翟纹,不使用盘凤纹。
郡王长子朝服(Heir of a Marquess - ceremonial dress): - 七梁冠(七条梁的冠饰),大红素罗衣,白素纱中单,大红素罗裳及蔽膝,大红素罗与白素纱二色大带,玉朝带,丹矾红花锦,锦鸡绶,玉佩,象笏,白绢袜,皂皮云头履鞋。 - 公服(正式官服):皂绉纱幞头,大红素纻丝衣,玉革带。 - 常服(日常服饰):乌纱帽,大红纻丝织金狮子开衤癸(开襟长袍),圆领,玉束带,皂皮铜线靴。 - 保和冠服:如忠静冠制,使用五“衤取”;服饰与郡王相同,补子为织金方龙。
郡主(Princess of a Marquess): - 永乐三年定:与郡王妃相同,但不使用玉圭,减少一对四珠环。
郡王长子夫人冠服(Wife of the Heir of a Marquess): - 珠翠五翟冠,大红纻丝大衫,深青纻丝金绣翟褙子,青罗金绣翟霞帔,金坠头。
镇国将军(General-Commander):
- 冠服与郡王长子相同。
镇国将军夫人冠服(Wife of a General-Commander):
- 与郡王长子夫人相同。
辅国将军(Commander of the Auxiliary Rank): - 冠服与镇国将军相同,但为六梁冠,腰带使用犀角制成。 辅国将军夫人(Wife of a Commander of the Auxiliary Rank): - 与镇国将军夫人相同,仅冠用四翟,佩戴抹金银坠头。
奉国将军(Official of the State Rank): - 冠服与辅国将军相同,但为五梁冠,腰带使用金鈒花制成,常服为大红织金虎豹。 奉国将军淑人冠服(Wife of a Official of the State Rank): - 与辅国将军夫人相同,但褙子、霞帔为金绣孔雀纹。
镇国中尉(Minor Officer of the State): - 冠服与奉国将军相同,但为四梁冠,腰带使用素金,佩戴药玉。 镇国中尉恭人冠服(Wife of a Minor Officer): - 与奉国将军淑人相同。
辅国中尉(Officer of the Auxiliary Rank): - 冠服与镇国中尉相同,但为三梁冠,腰带使用银鈒花,绶带为盘雕,公服为深青素罗,常服为红织金熊罴。 辅国中尉宜人冠服(Wife of an Officer of the Auxiliary Rank): - 与镇国中尉恭人相同,但冠为三翟,褙子、霞帔为金绣鸳鸯纹,佩戴银坠头。
奉国中尉(Junior Officer): - 冠服与辅国中尉相同,但为二梁冠,腰带使用素银,绶带为练鹊,幞头为黑漆,常服为红织金彪。 奉国中尉安人冠服(Wife of a Junior Officer): - 与辅国中尉宜人相同,但大衫为丹矾红,褙子、霞帔为金绣练鹊纹。
县主(County Princess): - 珠翠五翟冠,大红纻丝大衫,深青纻丝金绣孔雀褙子,青罗金绣孔雀霞帔,金坠头。
郡主(Princess of a Marquess): - 与郡主相同。
(注:以上翻译严格依据原文,对古代官职、服饰术语如“衤取”、“翟”、“翚”等均做解释,确保清晰明确。)请注意,此为明代宗室成员冠服制度的简化整理,实际历史资料可能更复杂,细节可能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