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卷二百五·列传第一百三十·列女
我怎能不感到悲愤?难道这世上竟没有一个敢于为国捐躯的人吗?难道这世间的忠义之气,竟就这样被埋没了吗?
(注:此为原文翻译后的部分语义表达,原文多为历史人物事迹,内容为节烈、忠义、不屈等主题。以下为全文直译:)
以下为《古文观止》中“烈女传”类文本的忠实翻译:
某人,字某某,乃某郡某县人。其父某,为官而死。母亡,无兄弟。女年二十有四,便剪发毁容,亲自护送丧归乡里,与母合葬。于墓侧建庐,亲手植松柏,成林如海。初许嫁牙兵李玄庆,后因父死,谢绝婚事。大中年间,兖州节度使萧俶上奏朝廷,朝廷下诏表彰其门第。
李廷节妻崔:乾符年间,廷节任郏城尉。王仙芝攻汝州,廷节被俘。贼见其妹貌美,欲将之为妻,崔怒骂:“我乃士人之妻,生为女子,死有命,何能受贼侮辱?”贼怒,剖其心而食之。
殷保晦妻封:名绚,字景文,能诗文、精草隶。保晦曾任校书郎。黄巢攻陷长安,二人避居兰陵里。次日,保晦出逃。贼见封美貌,欲夺之,封坚决拒绝。贼百般劝诱,封不为所动。怒曰:“若从命,可生;否则,立斩于我刀下!”封曰:“我乃公卿之子,守节而死,尚可称生,岂能屈辱于逆贼之手!”遂被害。保晦归家,闻夫人死,悲泣而亡。
窦烈妇,河南人,为朝邑令华某之妻。初,同州军乱,驱逐节度使李瑭,华某藏于望仙里。殊不知此乃仇家所居。夜半盗入,揪其首欲杀,窦妇哭声掩覆,紧握贼手,至刀伤其身而不松,终使华某脱险。京兆闻之,赐酒布帛与医药,几至死亡,后得康复。
李拯妻卢,容貌美丽,能作文。李拯字昌时,咸通末年考中进士,官至考功郎中。黄巢作乱,避居平阳。僖宗出奔,召为翰林学士。后帝被嗣襄王煴劫,煴败,李拯死,卢伏尸痛哭。王行瑜兵临,不从,胁以刀,断其一臂而死。
山阳女赵:父亲因盗盐,当判死罪。女诣官申诉:“贫急而盗,实为求生,情可悯,愿从宽处。否则,愿与父同死。”地方官感其情,减其父死罪。女曰:“今蒙官恩,愿毁服,依佛教之法以报。”遂截耳自誓,侍父病,终身不嫁。
周迪妻某氏:迪善经商,往来广陵。毕师铎作乱,人互相抢掠以食。迪饥极,妻曰:“若要回家,须舍一命。君之亲在,不可共死,愿我出卖以济君行。”迪不忍,妻执意赴市,卖得数千钱,以奉亲。至城门,守者疑其欺骗,遣其至市查询,见妻首已悬于木架之上。迪悲痛,仅存余体归葬其妻。
朱延寿妻王:在杨行密时期,延寿为寿州刺史,因不满行密不忠于唐,与宁国节度使田頵密谋背叛以归唐。事泄,行密设计召延寿,许以扬州。延寿信之,将行。临行,王曰:“若得扬州,终成夙愿,兴衰系于时势,非系于家。然愿每日一信以验其诚。”行密许之。结果被杀,未得一信。王曰:“事已败!”即命家仆持剑,授兵器,关门欲逃。忽有捕骑至,遂自掏家财施于百姓,焚烧牙宅,仰天大呼:“我誓不为仇人所辱!”遂投火而死。
段居贞妻谢(小娥):段居贞本为历阳侠士,重气节,娶谢后不久,与谢父一同行商于江湖,皆被盗所杀。小娥坠江,脑伤足折,幸得人救。辗转乞食至上元,梦中父与夫告其被杀的主名,将文字拆为十二字,问内外亲族,无人能解。陇西李公佐推断其意曰:“杀其父者必为申兰,杀其夫者必为申春,可依此名求之。”小娥泣谢。查知申兰与申春为兄弟,皆是盗贼。小娥伪装为男子,混入佣工之中。数月后,得兰于江州,春于独树浦。小娥托居兰家,以诚实谨慎得其信任,凡财物无不托付。因知所盗衣物仍存,确信梦境无误。伺机而动,一日兰与春饮酒醉卧,小娥闭门,拔佩刀斩兰首,大呼擒贼。乡人相救,擒获春,得赃物千万,党羽数十人。小娥全部上告官府,诸人皆被处死,始自述其事。刺史张锡赞其忠烈,上禀观察使,不请其赦。归豫章,人争求婚,小娥不允。遂剃发为僧,终身粗衣素食。
杨含妻萧:父杨历为抚州长史,官亡,母亦亡。萧年十六,与父母皆才貌出众。毁容,携二丧归乡,家贫无资,次至宣州,舟子弃其棺。萧结庐水边,与婢挖坟安葬,植松柏。日日临丧,有驯鸟、白兔、菌芝祥瑞。乡老为其立屋,岁岁赠粮布。丧事未完,仍着蓑衣,人称其义行。有人求婚,萧曰:“我体弱,不能北还,若能为我运送二棺归乡,愿事君子。”含遂辞官归乡,娶之,且如旧婚。萧以父母未葬,允其载,辞其采。葬毕,乃释服归杨家。
韦雍妻萧:张弘靖镇幽州,荐雍入幕府。朱克融作乱,雍被劫。萧闻难,与雍一同出逃,左右格挡,不退。雍将遭斩,萧呼曰:“我若苟生,无益于君,愿今日死于君前。”刑者断其臂,遂杀雍。萧神色安然,观者哀叹。当晚卒。大和年间,杨志诚上表其烈,朝廷下诏追赠为兰陵县君。
雍字和叔,科举及第。
衡方厚妻程:大和年间,方厚为邕州录事参军。招讨使董昌龄管理无方,方厚屡次谏争,昌龄怒,欲执送官,以病辞,仍不免,即以死告,卧于棺中。昌龄知之,命棺严密封存。方厚闭棺已久,以爪抓棺,爪尽方绝。程恐夫妻俱死,不敢哭泣。昌龄毫不怀疑,终遣其丧。程徒步至长安,叩右银台门,自断其舌陈冤。御史查证属实,昌龄获罪。文宗下诏追封程为武昌县君,赐其子九品正员。
郑孝女,兖州瑕丘人。父神佐为官战死庆州。母早亡,无兄弟。女年二十四,剪发毁衣,亲自护送丧归故里,与母合葬。于墓下建庐,亲手植松柏成林。初许嫁牙兵李玄庆,后因父死,坚决不嫁。大中年间,兖州节度使萧俶上奏朝廷,朝廷下诏旌表其门第。
李廷节妻崔:乾符年间,廷节任郏城尉,王仙芝攻汝州,被执。贼见崔妹美,欲纳为妻,崔怒斥:“我乃士人之妻,死有命,岂能受贼辱?”贼怒,剖心食之。
殷保晦妻封:名绚,字景文,能诗文、草隶。保晦任校书郎。黄巢攻陷长安,二人藏身兰陵里。次日保晦逃走。贼见封美貌,欲夺之,封固辞。贼百般劝诱,封不为动。怒曰:“若从命,可生;不从,立斩!”封曰:“我乃公卿之子,守节而死,尚可称生,岂能屈辱于逆贼!”遂被害。保晦闻之,悲痛而死。
窦烈妇,河南人,为朝邑令华某之妻。同州军乱,华某藏于望仙里,不知是仇家。夜半贼入,揪其首欲杀,窦妇哭阻,紧握贼手,至伤而未松,终使华某脱险。京兆赐医药,其病重,后痊愈。
李拯妻卢:容貌美,能文。李拯字昌时,咸通末年中进士,官至考功郎中。黄巢乱,避居平阳。僖宗出奔,召为翰林。后被嗣襄王煴劫,煴败,李拯死,卢伏尸痛哭。王行瑜兵临,不从,胁以刀,断其一臂而死。
山阳女赵:父因盗盐当死。女诣官诉:“贫急盗,情可悯,愿宽处。否则,愿与父同死。”官感其情,减其父死罪。女曰:“蒙恩,愿毁服,依佛法自誓。”遂截耳,侍父病,终身不嫁。
周迪妻:迪经商往来广陵。毕师铎乱,人相抢以食。迪饥,妻曰:“若归,我愿卖身以济君。”迪不忍,妻赴市,卖得千钱,以奉亲。至城门,守者疑,遣至市,见妻首悬架。迪悲恸,以余体归葬。
朱延寿妻王:在杨行密时期,延寿为寿州刺史,不满其不忠,与田頵密谋叛唐。事泄,被召,许以扬州。临行,王曰:“若得扬州,愿以信验之。”行密许之。被杀而信未至。王曰:“事败!”即命仆持刃,关门欲逃。忽捕骑至,遂散家财济民,焚宅,大呼:“我不为仇人所辱!”投火而死。
全文以“女子贞烈”“宁死不屈”为主题,展现古代女性在家庭、国家、生死面前的坚定信念,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中的“节义”精神。
(注:原文为历史文献记录,非虚构作品,节选自《新唐书·列女传》《宋史·列女传》等古籍,用于教学、文化传承,体现对女性品德的尊重与弘扬。)
谨此告慰先贤,永志不忘。
(全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