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六
十三年春正月丁卯朔,克潭州,宋安撫使李芾盡室自焚死。阿里海牙分遣官屬招徠未附者,旬日間,湖南州郡相繼悉降,得府一、州六、軍二、縣四十,戶五十六萬一千一百一十二,口百五十三萬七千七百四十。伯顏軍次嘉興府,安撫劉漢傑以城降。董文炳軍次乍浦,宋統制官劉英以本軍降。辛未,董文炳軍至海鹽,知縣事王與賢及澉浦鎮統制胡全、福建路馬步軍總沈世隆皆降。壬申,改都統領司爲通政院,以兀良合帶等領之。立回易...
標籤: 元史
《元史》•卷九·本紀第九·世祖六
蔡東藩
清代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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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二十七·本紀第二十七·英宗一
蔡東藩
清代
英宗一
英宗睿聖文孝皇帝,諱碩德八剌,仁宗嫡子也。母莊懿慈聖皇后,弘吉剌氏,以大德七年二月甲子生。仁宗欲立爲太子,帝入謁太后,固辭,曰:“臣幼無能,且有兄在,宜立兄,以臣輔之。”太后不許。延祐三年十二月丁亥,立爲皇太子,授金寶,開府置官屬。監察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貫等,首請近賢人,擇師傅,帝嘉納之。六年十月戊午,受玉冊,詔命百司庶務必先啓太子,然後奏聞。帝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
元史
二十四史
38
《元史》•卷五十·志第三上·五行一
蔡東藩
清代
五行一
人與天地,參爲三極,災祥之興,各以類至。天之五運,地之五材,其用不窮,其初一陰陽耳,陰陽一太極耳。而人之生也,全付畀有之,具爲五性,著爲五事,又著爲五德,修之則吉,不修則兇,吉則致福焉,不吉則致極焉。徵之於天,吉則休徵之所應也,不吉則咎徵之所應也。天地之氣,無感不應,天地之氣應,亦無物不感,而況天子建中和之極,身爲神人之主,而心範圍天地之妙,其精神常與造化相流通,若桴鼓然。故軒轅氏治...
元史
二十四史
38
《元史》•卷八十九·志第三十九·百官五
蔡東藩
清代
百官五
儲政院,秩正二品。至元十九年,立詹事院,備左右輔翼皇太子之任,置左、右詹事各一員,副詹事、詹事丞、院判各二員,吏屬六十有二人,別置宮臣賓客二員,左右諭德、左右贊善各一員,校書郎二員,中庶子、中允各一員。三十一年,太子裕宗既薨,乃以院之錢糧選法工役,悉歸太后位下,改爲徽政院以掌之。大德九年,復立詹事院,尋罷。十一年,更置詹事院,秩從一品,設官十二員。至大四年罷。延祐四年復立,七年罷。泰...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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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四十三·列傳第三十
蔡東藩
清代
馬祖常
馬祖常,字伯庸,世爲雍古部,居淨州天山。有錫裏吉思者,於祖常爲高祖,金季爲鳳翔兵馬判官,以節死贈恆州刺史,子孫因其官,以馬爲氏。曾祖月合乃,從世祖徵宋,留汴,掌饋餉,累官禮部尚書。父潤,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家於光州。祖常七歲知學,得錢即以市書。十歲時,見燭欹燒屋,解衣沃水以滅火,鹹嗟異之。既長,益篤於學。蜀儒張摐道儀真,往受業其門,質以疑義數十,摐甚器之。延祐初,科舉法行,鄉貢、會試...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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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六十·列傳第四十七
蔡東藩
清代
王磐
王磐,字文炳,廣平永年人,世業農,歲得麥萬石,鄉人號萬石王家。父禧,金末入財佐軍興,補進義副尉。國兵破永年,將屠其城,禧復罄家貲以助軍費,衆賴以免。金人遷汴,乃舉家南渡河,居汝之魯山。磐年方冠,從麻九疇學於郾城,客居貧甚,日作糜一器,畫爲朝暮食。年二十六,擢正大四年經義進士第,授歸德府錄事判官,不赴。自是大肆力於經史百氏,文辭宏放,浩無涯涘。及河南被兵,磐避難,轉入淮、襄間。宋荊湖制置...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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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六·志第十七下·河渠三
蔡東藩
清代
河渠三
黃河
至正四年夏五月,大雨二十餘日,黃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許,北決白茅堤。六月,又北決金堤,並河郡邑濟寧、單州、虞城、碭山、金鄉、魚臺、豐、沛、定陶、楚丘、武城,以至曹州、東明、鉅野、鄆城、嘉祥、汶上、任城等處皆罹水患,民老弱昏墊,壯者流離四方。水勢北侵安山,沿入會通、運河,延袤濟南、河間,將壞兩漕司鹽場,妨國計甚重。省臣以聞,朝廷患之,遣使體量,仍督大臣訪求治河方略。
九年...
元史
二十四史
37
《元史》•卷一百·志第四十八·兵三
蔡東藩
清代
兵三
馬政
西北馬多天下,秦、漢而下,載籍蓋可考已。元起朔方,俗善騎射,因以弓馬之利取天下,古或未之有。蓋其沙漠萬里,牧養蕃息,太僕之馬,殆不可以數計,亦一代之盛哉。
世祖中統四年,設羣牧所,隸太府監。尋升尚牧監,又升太僕院,改衛尉院。院廢,立太僕寺,屬之宣徽院。後隸中書省,典掌御位下、大斡耳朵馬。其牧地,東越耽羅,北踰火裏禿麻,西至甘肅,南暨雲南等地,凡一十四處,自上都、大都以至玉...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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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十二·表第六上·宰相年表
蔡東藩
清代
宰相年表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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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五十一·列傳第三十八
蔡東藩
清代
薛塔剌海
薛塔剌海,燕人也,剛勇有志。歲甲戍,太祖引兵至北口,塔剌海帥所部三百餘人來歸,帝命佩金符,爲炮水手元帥,屢有功,進金紫光祿大夫,佩虎符,爲炮水手軍民諸色人匠都元帥,便宜行事。從徵回回、河西、欽察、畏吾兒、康裏、乃蠻、阿魯虎、忽纏、帖裏麻、賽蘭諸國,俱以炮立功。太宗三年,睿宗引兵自洛陽渡河,塔剌海由隴右假道金、商,遂會師於鈞州三峯山,敗金師。四年,破南京及唐、鄧、鈞、許諸州,取鄢陵、...
元史
二十四史
37
《元史》•纂修元史凡例
蔡東藩
清代
一、本紀
按兩漢本紀,事實與言辭並載,兼有《書》、《春秋》之義。及唐本紀,則書法嚴謹,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紀準兩漢史。
一、志
按歷代史志,爲法間有不同。至唐志,則悉以事實組織成篇,考覈之際,學者憚之。惟近代《宋史》所志,條分件列,覽者易見。今修《元史》,志準《宋史》。
一、表
按漢、唐史表所載爲詳,而《三國志》、《五代史》則無之。唯遼、金史據所可考者作表,不計詳...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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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三十三·本紀第三十三·文宗二
蔡東藩
清代
文宗二
天曆二年春正月己未朔,立都督府,以總左、右欽察及龍翊衛。庚申,封知樞密院事火沙爲昭武王。牀兀兒之子答鄰答裏襲父封爲句容郡王。高麗國遣使來朝賀。遣前翰林學士承旨不答失裏北還皇兄行在所,仍命太府太監沙剌班奉金、幣以往。辛酉,封朵列帖木兒復爲楚王。高昌王鐵木兒補化爲中書左丞相,大司農王毅爲平章政事,欽察臺知樞密院事。皇兄遣火裏忽達孫、剌剌至京師。以伯帖木兒扈從有功,遣使以幣帛百匹即行在賜之...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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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二·志第五十·刑法一
蔡東藩
清代
刑法一
自古有天下者,雖聖帝明王,不能去刑法以爲治,是故道之以德義,而民弗從,則必律之以法,法復違焉,則刑辟之施,誠有不得已者。是以先王制刑,非以立威,乃所以輔治也。故《書》曰:“士制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後世專務黷刑任法以爲治者,無乃昧於本末輕重之義乎!歷代得失,考諸史可見已。
元興,其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及世祖平宋,疆理混一,由是簡除繁苛,始定新律,頒之...
元史
二十四史
36
《元史》•卷十·本紀第十·世祖七
蔡東藩
清代
世祖七
十五年春正月辛卯,阿老瓦丁將兵戍斡端,給米三千石、鈔三十錠。以千戶鄭尋阝有戰功,升萬戶,佩虎符。癸巳,西京飢,發粟一萬石賑之,仍諭阿合馬廣貯積,以備闕乏。順德府總管張文煥、太原府達魯花赤太不花,以按察司發其奸贓,遣人詣省自首,反以罪誣按察司。御史臺臣奏:“按察司設果有罪,不應因事而告,宜待文煥等事決,方聽其訴。”從之。己亥,收括闌遺官也先、闊闊帶等坐易官馬、闌遺人畜,免其罪,以諸路州...
元史
二十四史
35
《元史》•卷八十三·志第三十三·選舉三
蔡東藩
清代
選舉三
銓法中
至元四年,詔:“諸官品正從分等,職官用蔭,各止一名。諸蔭官不以居官、去任、致仕、身故,其承蔭之人,年及二十五以上者聽。諸用蔭者,以嫡長子。若嫡長子有廢疾,立嫡長子之子孫,曾玄同。如無,立嫡長子同母弟,曾玄同。如無,立繼室所生。如無,立次室所生。如無,立婢子。如絕嗣者,傍蔭其親兄弟,各及子孫。如無,傍蔭伯叔及其子孫。諸用蔭者,孫降子、曾孫降孫、婢生子及傍蔭者,皆於合敘品從降...
元史
二十四史
35
《元史》•卷八十六·志第三十六·百官二
蔡東藩
清代
百官二
樞密院,秩從一品,掌天下兵甲機密之務。凡宮禁宿衛,邊庭軍翼,征討戍守,簡閱差遣,舉功轉官,節制調度,無不由之。世祖中統四年,置樞密副使二員,僉書樞密事一員。至元七年,置同知樞密院事一員,院判一員。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員,增院判一員,又以中書平章商量院事。大德十年,增置知院二員,同知五員,副樞五員,僉院五員,同僉三員,院判二員。至大三年,知院七員,同知二員,副樞二員,僉院一員,同僉一員...
元史
二十四史
35
《元史》•卷九十·志第四十·百官六
蔡東藩
清代
百官六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衛宮闕都城,調度本路供億諸務,兼理營繕內府諸邸、都宮原廟、尚方車服、殿廡供帳、內苑花木,及行幸湯沐宴遊之所,門禁關鑰啓閉之事。留守五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副留守二員,正四品;判官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管勾承發架閣庫一員,正八品;照磨兼覆料官一員,部役官兼壕寨一員,令史十八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闍赤三人,...
元史
二十四史
35
《元史》•卷一百二十一·列傳第八
蔡東藩
清代
速不臺
速不臺,蒙古兀良合人。其先世獵於斡難河上,遇敦必乃皇帝,因相結納,至太祖時,已五世矣。捍裏必者生孛忽都,衆目爲折裏麻。折裏麻者,漢言有謀略人也。三世孫合赤溫,生哈班。哈班二子,長忽魯渾,次速不臺,俱驍勇善騎射。太祖在班朱尼河時,哈班嘗驅羣羊以進,遇盜,被執。忽魯渾與速不臺繼至,以槍剌之,人馬皆倒,餘黨逸去,遂免父難,羊得達於行在所。忽魯渾以百戶從帝與乃蠻部主戰於長城之南,忽魯渾射卻之...
元史
二十四史
35
《元史》•卷一百五十六·列傳第四十三
蔡東藩
清代
董文炳
董文炳,字彥明,俊之長子也。父歿時年始十六,率諸幼弟事母李夫人。夫人有賢行,治家嚴,篤於教子。文炳師侍其先生,警敏善記誦,自幼儼如成人。歲乙未,以父任爲藁城令。同列皆父時人,輕文炳年少,吏亦不之憚。文炳明於聽斷,以恩濟威。未幾,同列束手下之,吏抱案求署字,不敢仰視,里人亦大化服。縣貧,重以旱蝗,而征斂日暴,民不聊生。文炳以私谷數千石與縣,縣得以寬民。前令因軍興乏用,稱貸於人,而貸家取...
元史
二十四史
35
《元史》•卷二百一·列傳第八十八·列女二
蔡東藩
清代
列女二
武用妻蘇氏,真定人,徙家京師。用疾,蘇氏刲股爲粥以進,疾即愈。生子德政,四歲而寡。夫之兄利其資,欲逼而嫁之,不聽。未幾夫兄舉家死,惟餘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德政長,事蘇氏至孝。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二蛇一東一北,隨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復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寧海人。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風疾,不良於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
元史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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